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职工书屋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职工书屋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Z-CS-2024025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职工书屋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29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29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保证金(元)

1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职工书屋建设工程

1

143292

建筑业

143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乡村振兴:按照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规定执行。(5)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6)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7)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特定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还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1.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磋商小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2.本项内容不实行承诺制,须按上述提供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制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地址: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报名获取。邮件形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名称: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银行账号:643922267),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rz1226@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

银行账号:643922267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3-2969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方式:林瑞芳、郑应辉、吕钟华0591-28661017/2229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郑应辉、吕钟华

电 话:0591-28661017/2229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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